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


实施主体 矿区街道人社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事项类型
服务对象 其他
行使层级 乡镇街道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运行系统 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法定办结时限 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 即办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矿区街道人社所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1、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二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等(以下简称乡镇(街道)事务所)具体经办,行政村(居)民委员会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居)协办员)协助办理,实行属地化管理。…… 县(市、区、旗,以下简称县)社保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申请与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核对、制发卡证、内控管理、档案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数据应用分析以及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编制、上报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并对乡镇(街道)事务所的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地市级直接经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参照执行,下同)。”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已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本事项不需要申请材料
本事项暂无办理流程
本事项无行使内容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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