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登记(包含并购)。

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备案事项,流程不变,直接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商投资综合管理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外资系统,网址http://wzzxbs.mofcom.gov.cn/)办理。

申 请人通过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官网登录“山东工商(市场监督管理)网上登记服务平台(网址:http://218.57.139.23:10010 /psout/),在线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登记、”多证合一“和商务备案等信息,并通过登记服务平台分别自动向且登记、商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

企业登记部门按照网上登记的有关要求,依法对申请人通过登记服务平台上传的设立登记信息进行预审。对通过预审并按照规定通过登记窗口提交相应设立登记书面材料的,准予核发营业执照,并将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推送至商务部门系统。

商务备案机构按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申请人通过登记服务平台上传的备案信息,在外资系统对企业商务备案信息进行甄别和形式审核,并通过手机短信或在线告知企业商务备案办理结果。

备案后,外商企业及投资者可携带营业执照到区商务局驻政务中心窗口领取备案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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